第8号
云南省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一轮输入及扩散十条措施
随着企业复工复产,,,,,,,人员流动大量增加,,,,,,,疫情防控形势更加复杂严峻。。。。。为防范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输入及扩散风险,,,,,,,现发布以下十条措施:
一、在机场、火车站、客运站、码头、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省界入口处,,,,,,,对所有入滇人员继续进行严格的体温检测,,,,,,,并设置临时留验区,,,,,,,发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的立即隔离留观。。。。。
二、对所有来滇、返滇人员实行个人健康状况申报,,,,,,,如实填报《个人健康申报表》或通过“云南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申报系统”微信小程序扫码登记。。。。。
三、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地区来滇、返滇的人员,,,,,,,自抵滇之日起,,,,,,,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,,,,,,,自觉向单位、社区报告并接受管理,,,,,,,无异常情况的,,,,,,,到期后正常上班。。。。。从其他地区来滇、返滇的人员,,,,,,,自抵滇之日起,,,,,,,做好自我体温检测,,,,,,,如有异常及时向单位或社区报告。。。。。
四、复工复产企业应切实履行内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,,,,,,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,,,,,,,做好员工排查登记,,,,,,,配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,,,,,,,对发生散发病例的工作场所应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流程,,,,,,,严格限制人员出入,,,,,,,对出现聚集病例的应立即停工停产,,,,,,,直到疾控机构评估合格后方能复工。。。。。
五、所有宾馆、酒店、民宿要严格落实人员登记制度,,,,,,,发现来自湖北等重点地区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,,,,,,,对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采取临时隔离措施,,,,,,,及时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。。。。。
六、对具有一定数量规模的返程人员,,,,,,,制定点对点运送方案。。。。。
七、严格落实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,,,,,,,切实做好项目复工前的人员返岗排查工作,,,,,,,排查参建人员是否来自疫情重点地区,,,,,,,是否有密切接触史,,,,,,,全面掌握参建人员身体健康状况。。。。。
八、所有居民小区(村组)实行封闭式管理,,,,,,,人员进出一律登记、检测体温,,,,,,,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。。。。。加强城中村、城郊结合部、出租房的人员管理,,,,,,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。。。。。
九、对出现单个病例的居民小区(村组)实行疫点隔离,,,,,,,对出现聚集性病例的居民小区(村组)实行区域封锁。。。。。
十、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、出行信息,,,,,,,不配合调查、医学观察等导致疫情传播、流行的,,,,,,,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。。。。
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
2020年2月11日